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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必须摒弃好人主义

  发布时间:2014-03-31 09:39:32


    时下,在一些地方好人主义盛行,表面上一团和气,出了问题掩着、盖着,你好、我好、大家好,谈成绩的多,提出批评意见的少;怕丢选票,宁可得罪工作,也不得罪“朋友”,宁伤原则,不伤感情;该公开批评时,却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事之间,明知不对,少说为佳,说优点一大堆,说问题轻描淡写,做顺水人情,当“好好先生”。如此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好人主义。

    好人主义,顾名思义就是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哲学,听起来好像是与世无争的生活、本本分分的做人,实则不然。好人主义,看起来是对人“好”,其实是对同志不负责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出现缺点、错误是难免的。这就需要经常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去“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侵蚀”。发现同志有了缺点、错误,应当及时指出,帮助改正,这才是对同志真讲情谊、真负责任。“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许多干部犯错误总是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开始往往只是出现一个缺口。而这种时候的一次批评,犹如醍醐灌顶,当头棒喝,干部就会警觉,不至于越走越远,滑入错误甚至是犯罪的深渊。好人主义容忍错误的思想和行为,麻痹人的真假、善恶、美丑之心,目的是讨好卖乖,说到底是个人主义思想在作怪。

    好人主义有三种类型。一是迎合型。遇事随声附和,对上级的工作不作辨别,不提意见,生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前程。二是粉饰型。对什么人都说好,对什么事都说不错。得罪人的话不说,得罪人的事不做,给领导、同事一副“好人”的印象。三是互惠型。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凡事对自己有利的人,极力去讨好,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极力去争取 ,吃亏不讨好的事,打死也不干。有的甚至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制度、原则为代价,作交易,做好人。

    好人主义看似“与人为善”,实则世故圆滑、“不善与人”。一是损害了党内关系。当同志有了缺点、错误时,及时“拉拉袖子”提提醒,如同“正衣冠”的镜子,这是对同志的真关心、真与人为善;而好人主义,则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沉默不语,保持“你好我好大家好”、是非混淆的一团和气。二是淡化了党内批评。党内批评的辣味和火药味,能达到给人“治治病”的功效;而好人主义,则是奉行“多栽花、少挑刺”,使党内批评丧失了应有的原则性、战斗性。三是破坏了党内法纪。好人主义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发生了严重问题还包着护着,正气难树,歪风不止。

    纪检干部作为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裁判员”,对好人主义的危害必须有清醒认识。好人主义不讲国家,只讲个人,不问原则,只顾得失;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无公正,无大局。它使原则成面团,制度成摆设;使正气受压抑,邪气得猖獗;它使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变得庸俗,健康的同事关系变味道;它令坚持原则的人心寒,令投机钻营者得势,令民心民意得不到申张。纪检干部要拒绝甚至痛恨这样的“好人”,坚决摒弃好人主义。

    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好人主义的本质是个人主义,与党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是相违背的。纪检干部应从党性出发,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端正判断事物的立场和方向,严肃政治纪律。要敢于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如果把自己的人缘、选票看得比党和人民的利益还重,就谈不上讲政治和讲党性了。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真正做到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宁可得罪人吃眼前亏,决不放弃原则当老好人。

    二要忠于职责。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纪检不检查、监察不监督,就是失职,就没有威信,别人就看不起你”的观念,积极发挥上情下达的“直通车”作用、反腐倡廉的“预警机”作用、廉政教育的“导航仪”作用。

    三要敢于担当。纪检干部最需要的是敢于担当。如果凡事以自保为主,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说不敢做,就会轻则逐渐失去履职能力,重则助长不良风气,为腐败留下可乘之机。敢于担当就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正气、敢于坚持真理;敢于担当就是说了的话要认账、做了的事要担责、查清了的问题要敢于处理,要敢于说真话,讲正气,办实事,回归人民纪检为人民的宗旨,克服那种回避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的畏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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