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院部署开展卷宗评查、庭审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的“四评查”活动,并将其贯穿于全年的审判工作中。庭审评查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如何做到评查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并与提高案件质效有机结合,民三庭在工作中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在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中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做好庭前“四个准备”,依法进行庭审活动
李志增院长要求法官务必养成庭前的“四个准备”,即一是做好事实和证据的准备;二是做好法律和法条的准备;三是做好法理、事理、情理的准备;四是做好行业习惯、村风民俗等公序良俗的准备。
民三庭的审判人员在每一个案件的庭前准备中,都力争严格按照以上四个方面进行准备。首先,认真阅卷,对卷宗材料娴熟于心,提炼出争议的焦点、重点问题;其次,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做好法律依据的准备;再次,针对具体案件中涉及的法学理论,通过查阅相关权威的法学教材、法学大家观点、法学界最新研究成果等材料,做好法理准备;最后,对涉及案件的行业习惯、村风民俗、社会习俗等社情民意要有一定的了解,分清事理、情理,为用法理、讲事理、明情理做好准备。
二、随机选评,确保庭审评查的效果
评查是为了检验法官的庭审能力,通过评查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不是表演给评查人员观看的,故对于评查的案件不做特意选择。评查活动一开始,就在近期已经排期开庭的案件中,随机选取了第二天就要开庭的王某与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评查,该案一方当事人王某没有委托律师,可能存在当事人因对法庭审理程序不了解而影响庭审效果的情况,但也因此更能反映法官的庭审水平,发现问题,弥补不足。
由于法官庭前准备充分,被随机选取评查的案件整个审理过程井然有序,确保了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诉辩意见,法庭调查和辩论有针对性,围绕争议焦点较快查清案情,为案件的公正裁判打下坚实基础。
三、庭后评查座谈,认真汲取评查意见
被邀请的评查小组十余名法官在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后,与合议庭一起对该案的庭审情况进行了综合评查座谈。评查人员对庭前准备情况、庭审形式规范情况、驾驭庭审能力、质证和当庭认证能力、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辩论能力、庭审记录水平、合议庭成员分工和作用发挥情况等七个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查和打分,对在庭审过程中还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逐一点评。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意见,并与评查小组互相交流,热烈讨论,共同提高,受益匪浅。
李志增院长多次强调,法院裁决纠纷的关键环节在庭审中,法官要养成在庭审中解决问题的习惯,要将庭审作为案件审理的中心,开庭不是走过场,而要做到审理在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在法庭、裁判在法庭。通过开展庭审评查,提高了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争取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