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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04 09:44:37


    3月2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会,把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努力为“三留守”人员服好务、维好权。全市基层法院的主管领导、宣传部门负责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睿妮主持。

    李志增在讲话中强调,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这项活动不仅体现了法院对“三留守” 人员的司法关怀,也是法院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更是贯彻中央保护三农政策的重要措施,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抓,把工作落实到位。

    对于如何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李志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活动办要全面排查案件,摸清底数,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使“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护,体现法院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二是要坚持宣传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各院还要注意新闻线索收集,精心策划、切实营造全社会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坚持工作延伸原则。各院要做好对“三留守”人员的帮扶、慰问工作,拓宽工作渠道,与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彰显法院司法为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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