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受理一起恶性侵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04 15:43:46


    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受理一起恶性侵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案件。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怀疑其家与李某家有矛盾,在商店门口,见到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从商店买东西出来,遂将李某某推到在地,持随身携带的刀子朝李某某头部、颈部猛刺数刀,致李某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作案后,张某某在其家中又将前来找其理论的张某某的奶奶王某某的头部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系颈部单刃刺器创致右颈总动脉、颈内静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某的伤情属轻微伤(损伤壹级)。

    被害人李某某父母在外打工,常年与奶奶王某某生活在一起,案发时被害人李某某刚满12周岁,是一名在校小学生。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本案人名均系化名)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8317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