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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全面促进行政机关与法院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2014-04-04 17:24:42


    三门峡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通过实施与行政机关的五项制度,实现了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监督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互相理解与信任,促进了三门峡和谐稳定,为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三门峡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不定期的业务沟通座谈会,重点研究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及时协调处理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工作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最妥善的解决方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白皮书”报送制度。三门峡法院加强司法审查“白皮书”报送制度,为政府评估依法行政情况提供参考。

    三是司法建议与反馈制度。不断完善司法建议与反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院定期回访,对建议是否确实可行,并将案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座谈,将行政机关的反馈意见记录在档案法。

    四是法律宣传制度。三门峡法院通过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公开宣判,宣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知识,印发案例,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

    五是协助参与考评制度。三门峡法院推进法院参与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制度,支持行政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将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配合支持法院主持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是否及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是否及时函复司法建议并纠正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如实提供给有关考评部门,大力为政府提供各部门执法情况的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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