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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受理备受社会关注的11•30 故意杀害留守儿童案

  发布时间:2014-04-08 09:12:25


    4月8日,三门峡市法院受理备受社会关注的11•30被告人张甲故意杀害留守儿童案。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因被告人张甲怀疑其家与张乙家有矛盾,2013年11月30日12时许,在渑池县某村张丙家商店门口,张甲见到张乙的儿子张小乙(11岁)从该商店买东西出来,遂将张小乙推倒在地,持随身携带的刀子朝张小乙头部、颈部猛刺数刀,致张小乙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作案后,张甲在其家中又将前来找其理论的张小乙的奶奶王某的头部殴打成轻微伤。

    2013年11月30日17时许,渑池县公安局在渑池县会盟大道将准备外逃的被告人张甲抓获归案。

    4月8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甲犯故意杀人罪,向三门峡市法院提起公诉。三门峡市法院当日受理了此案,并成立了11•30 故意杀人案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审判工作方案,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于当日向被告人张甲送达了起诉书,并将尽快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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