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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七条举措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14 09:10:19


    4月9日,渑池法院召开党组会,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制订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七项措施。

    一是从本周起,全体干警周六正常上班。把周六作为特殊的联系群众工作日,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是严格实行院领导包案负责制。对近期排查出的多起有信访苗头的信访案件,实行主管院长归口包案。对其中的20件重点案件,实行院党组成员每人2件平均分包。包案院领导负总责,案件所在庭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原案件承办人是具体责任人。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档案。实行一案一档,每次工作记录都要存档。档案材料要齐全,做到案件由来事实清楚,工作记录扎实,化解处理意见明确。

    四是化解工作要切实做到“三见面”。即每个信访案件必须做到与信访人见面、与负有稳控责任的人员见面、与信访人所在地的党委政府领导见面,及时掌握信访人的动态,了解其信访动向。每次见面要有书面记录。

    五是强化信访案件结案审批和督导。信访案件报结必须由主管院长审核,院长亲自审批。未经院长审批的案件不许结案。信访办每周督促通报一次各主管院长包案化解进度。

    六是限期化解信访案件,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信访人反映问题有理的,依法纠正到位;信访人生活确实困难的,依法救助到位;信访人反映问题无理的,判后答疑、思想教育到位;信访人违法信访的,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对符合终结条件的,依法终结到位。对信访人反映有理和生活困难的,必须在两个月内纠正救助。

    七是调整充实立案信访力量,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决定成立“信访办”,确定一名同志为信访办主任,专门负责涉诉信访工作事宜,并配齐信访工作人员,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扎实开展诉前调解等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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