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法院注重每个诉讼节点质量,以节点质量提升案件整体质量,严格按照诉讼法要求审判人员,严格办案程序,严格办案细节,公正、公平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首先、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通过实务研讨,统一实体处理方法,重大案件分析会等形式对同类型案件进行分析论证,使同类型案件同案同判;在法律适用上,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准确适用法律条文,避免因法律适用错误给当事人带来诉累。
其次、以案件质量四评查为抓手,严把每一份裁判文书质量关,对裁判文书中,尤其是论理部分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评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严格要求办案人员撰写文书必须论据充分,论理严谨,通俗易懂。
第三、及时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法有关证据方面的规定,使所需得的证据尽最大可能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不错过举证的每一个环节,在指导举证同时,凡是依据规定,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调取证据,都按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四、凡是涉及人身权、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民工等民生案件的每节点审判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判决前一定要进行社会效果评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