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三门峡中院加强督察促进作风转变。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年初,市法院印发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督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设立审务督察办公室,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督察工作的重点是,上级法院和本院重要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廉政制度和廉政措施执行情况、庭审制度执行情况、警车及警用装备管理使用情况、作风纪律等十个方面。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周检查制度。坚持每周对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脱岗、空岗或在岗玩游戏、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和公车私用、庭审不规范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月通报制度。坚持定期汇总检查情况,每月通报讲评。截至目前,已下发督察通报3次。四是坚持跟踪问效。督察人员进行检查时,认真填写《审务督察记录单》,并与被检查对象核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地问题,由督察部门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发出《督察建议书》,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和建议,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督察部门反馈整改情况;纪检部门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
通过有效监督,上班迟到、早退现象杜绝,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网上聊天等现象得到根治,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