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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首次在网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并取得成功

  发布时间:2014-04-15 09:32:57


    2014年4月14日16时50分,三门峡渑池法院首次尝试在网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取得成功。荥阳市京城办万山路85号4号楼07号的张艳丽女士以竞买号C1069将宇通重工955A型轮胎式装载机及自制平板拖车以73360元买走。

    2014年以来,三门峡渑池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实现涉诉财产交易价格的最大化,首次尝试在网络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2012年7月25日,曹立恒无证驾驶自己的宇通重工装载机(后带自制平板拖车)在渑池县仁村乡财税所门前下坡中,因方向刹车失灵,先后与闫发财停放在路边的豫MW7316号轿车、路边卖玉米穗的秦根守、张三女、路边卖馒头的李松英、行人安书云相撞,并冲入王百松经营的恒大建材门市,造成车辆、房屋、店内商品受损、李松英、秦根守当场死亡、安书云、张三女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渑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渑池法院判决,判处曹立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赔偿受害方相关经济损失共计857199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员高度重视案件的群体利益及稳控工作,先后四次到三门峡监狱向被执行人曹立恒送达执行文书,征求被执行人对事故车辆的处理意见,找曹立恒家属了解其家庭情况及财产现状,到曹立恒老家查找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到房屋管理部门查看房屋产权证照等,在查明曹立恒只有事故车辆可以作价执行时,果断移交有关部门委托作价处理,经评估价值为91700元,并进行公开拍卖,后无人竞买导致流拍。为了扩大执行效果,渑池法院会同三门峡法院将该车辆信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布,最大限度地实现拍卖价格法最大化,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在第一次网拍失败后,三门峡渑池法院依法进行降价处理,并及时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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