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近三年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228件,其中,民事151件,刑事38件,行政15件,执行24件,审结205件,涉案人数391人,涉案金额889500元,结案率90%,调撤率达51%,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对2014年新收的69件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全面排查,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目前已经审结56件,结案率达81%。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给予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10万余元,开辟三留守人员诉讼绿色通道。
二是坚持依法审理与特殊保护并重的原则。审理案件时,优先站在农村妇女生存、儿童发展、老人生活的角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始终坚持“爱心、细心、耐心、热心”的工作原则,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的宗旨,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4年已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56件,调撤案件30件,调撤率达54%。
三是坚持扩大宣传原则。1、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信息专刊,对涉及三留守人员保护专项活动的典型案件和好做法及时发布信息。目前,已发信息专刊4期。2、开辟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各基层院踊跃报送宣传稿件,现已发表市级以上宣传文章50余篇,为活动开展打下良好基础。3、开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专题版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最新网络微信公众平台,把活动内容及时更新在网络平台上,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