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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三项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建设“阳光法院”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4-18 16:00:28


      一是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层级审批制度,案件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规定时间内作出“公布”的审核建议,业务庭负责人复核,报请分管院长审签后,将电子文本报审管办,审管办按照规定的公布范围、格式、要求及审批程序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我院门户网公布,方便人民群众通过网站查询已公布裁判文书。2012年以来,三门峡两级法院累计上网裁判文书达9213件。

    二是规范庭审直播。积极推进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建成数字法庭18个,使科技法庭成为推进庭审公开的硬件基础和技术保障;切实改革庭审记录方式,2012年以来,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庭审1259件。其中,2013年首次对15起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使减刑假释工作公开化、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三是主动接受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人大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重点案件审理等情况;创办《三门峡审判通讯》,每月一期寄赠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媒体记者、律师,组建代表委员微信联络群,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建立法官与律师定期走访机制,赋予律师提请审委会研讨案件建议权;建立 “网站、微博、博客、微信”四位一体的新媒体沟通格局,实现法官与社会各界的零距离沟通。2011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裁判文书集中评查、观摩评议庭审、见证执行达5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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