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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三会合一”力促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25 11:20:08


    4月24日下午,三门峡市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执行工作通报会、执行工作推进会。三门峡中院院长李志增、常务副院长李主臣、执行局长贾巧梅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长参加了会议。

    三门峡中院贾巧梅局长通报了2014年1-4月份,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收结案情况、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案件录入情况、涉诉信访案件督办情况。贾巧梅局长指出,2014年1-4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83件,结案1005件,结案率56.4%,收结案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0.8%和11.3%,其中义马、陕县法院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渑池县、卢氏县、灵宝市法院结案率不到50%,2014年第一季度圆满完成最高法院交办、省高院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5件。随后,贾巧梅局长指出了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案件执结率偏低,部分法院尚未达到省院绩效考核规定的目标,二是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不到位,存在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平衡的状况;三是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不够,消极执行、执行不规范导致信访的情况仍有发生;四是综合管理工作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贾巧梅局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到位率、确保执行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努力化解涉执信访的工作要求。

    三门峡中院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对执行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李主臣指出,201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措施到位、执行程序到位、执行结案方式到位”的“三到位”原则,强化流程节点控制,大力推行执行长负责制,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当前也存在执行节点管理不到位、执行措施不到位、执行公开不到位等问题,为此,需要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加强思想认识,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大执行力度,以三门峡两级法院开展的“执行规范年”为重要抓手,以“主动、能动、公开”执行为目标,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力争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最后,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同志对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李志增院长指出,个别干警宗旨意识不强,执行行为不规范,消极执行、被动执行,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院的形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为此,必须大力加强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执行工作的六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倾注精力和脑力。要看到执行工作的差距和问题所在,全面了解执行工作形势、全面调查研究、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全面情况,找准问题,吃透问题,围绕问题理思路、拿举措、动真格。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参与,不把问题停留在表面。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长负责制,执行流程节点管控两项制度,向改革要效率,向改革要效果。充分发挥执行长负责制的集体决策优势,杜绝个人操控执行案件全过程的问题,加强执行工作时间节点控制,对执行工作的各项措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达到“执行措施到位、执行程序到位、执行结案方式到位”的“三到位”要求。

    三是进一步抓好执行公开。要拿出具体的措施,建立公众信息平台,及时告知案件双方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以能动执行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提出落实的办法,对执行流程信息进行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要善于宣传执行工作,对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弘扬执行工作公信力和正能量。

    四是进一步贯彻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工作思想。执行工作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抓住问题的钢,最根本的是抓出实效。执行工作的各项措施、各种活动,目的还是为了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和到位率,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五是进一步树立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要敢于用尽用足执行措施,要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硬起手腕,掌握充分的证据,稳、准、狠地对妨害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要在媒体上曝光,要在其所在单位和社区曝光,要与工商、房产、银行等部门联动;对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当事人,要及时沟通联系其他司法机关,按照程序依法定罪量刑,共同形成执行威胁机制。

    六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全方位提升业务素质,要认真学习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要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整改教育,依法办案,杜绝腐败;要建立严管厚爱干警制度,靠制度管人,通过制度解决问题,形成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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