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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践行好群众路线全面推进能动司法

  发布时间:2014-04-28 09:06:52


    三门峡渑池法院为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能动司法,为审判工作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打下基础。

    一是在审判实践中以实体公正为出发点和目标,以符合“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现阶段要求,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在审判实践中,不简单就案办案,既尊重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又正确处理好个案公正和社会公正的辩证关系。

    二是要求法官提高调解意识,增强调解技能,实践优先调解、全程调解。在办案过程中真正体察民情,从百姓利益出发,多做调解工作,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给当事人听,争取尽快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尽可能地与民方便,考虑人民群众的便利,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扩大巡回审判,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对事关民生案件,及时立案、高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呼声和司法需求,同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注重对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把握案件规律,并指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及时关注各承办人员所办理案件是否在审限之内,并将已超审限案件、将超审限案件、临近审限案件信息发送各庭公示,以督促审判人员在审限内及时结案。

    五是要求广大法官在司法程序上不能一味地消极被动,要实时给予当事人程序指导。对于复杂的案件及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的案件,适度强化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和释明工作,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从而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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