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出台的庭务督察暂行规定,渑池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加强庭务监督队伍,不定期地对全院考勤、卫生、值班、庭审及各项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督察。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在全院进行通报,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有效地增强了全院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长期以来,渑池法院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及人民法院“八不准”等规定。一是注重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面貌。二是坦诚地剖析缺点,正确对待同志们的批评建议,及时纠正思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三是对待工作要有进取心,处理案件心怀公正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每一起案件,让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