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积极按照省高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
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执行合力,继续深化“公布失信名单、开展见证执行、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三门峡中院已依法将14名严重失信的被执行人名单向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不讲诚信的人,不能和他交朋友,更不能和他做生意的氛围,让“老赖”去除侥幸心理,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截至目前,共将12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最高法院曝光台公布,同时建立全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当地媒体定期公布,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声势,彰显司法权威。
二、 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两级法院均制定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细节措施,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对执行标的物,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是原则,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利益;对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有困难的,则通过说服教育,促使使双方自愿和解。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氛围,分别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搜集和发布执行案件信息、吸纳网民意见和建议。确定宣传联络员,专门负责提供新闻线索,积极上报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及工作信息,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线索,及时上报。
五、加大救助力度,强化执行效果,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执行费;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尽量争取以和解方式执结案件,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