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科学合理的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手段,是控制减少青少年犯罪最佳途径。
一、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犯罪团伙化、组织化特点明显
相比以前的青少年犯罪,当前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呈现出团伙化、组织化的特点。犯罪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结伙而动,预谋清晰、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如被告人刘某某等七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被告人刘某某等六人多次实施盗窃煤场原煤的犯罪行为,其犯罪时间均选择在凌晨1-2点,每次实施犯罪前,主犯刘某某均对当天参与盗窃的被告人进行明确分工,事先安排好销赃地点,并安排具体人员望风、装卸转移原煤,从其开始实施盗窃行为至销赃完毕、分得赃款,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呈现出高度的组织化特点。
2、犯罪手段日趋老练、网络影响不可忽视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青少年获取信息的途经进一步拓宽,部分青少年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模仿成年人的犯罪手段实施犯罪。如在被告人潘某某等人绑架一案中,被告人潘瓜瓜等人以为朋友帮忙为借口,持刀将被害人卯某、李某持刀挟持一旅社内,殴打二被害人。并向被告人潘某某向被害人卯某勒索现金,在被害人家属交纳赎金后,潘某某等人才将被害人放回。在此案过程中,被告人潘某某为防止被公安机关抓获,多次转移藏匿地点。在审理中,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承认其实施绑架犯罪的手段是模仿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所致。又如在被告人张某强迫卖淫罪中,被告人张某和伙同吕豆(未满十六周岁)以被害人李某某欠他们钱为由逼迫李某某在一旅馆坐台卖淫,但遭到李某某拒绝。后被害人李某某趁被告人张宝外出之机从旅馆二楼窗户跳下,幸得路人帮助才得以脱险。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原本打算在外招揽嫖客,由吕某看管被害人,若得嫖资,则两人平分,其犯罪手法老道,据其供述,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受网络传播的不良信息所致。
3、犯罪目的多为贪财牟利,贪图享乐实为根源
畸形的人生观和金钱观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诸多青少年犯罪团伙中,贪财牟利,是其犯罪行为追求的最终目的。在前述被告人刘某某等人盗窃案、潘某某等人绑架案、张某强迫卖淫案中,虽犯罪行为、犯罪手段各不相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谋取金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这些青少年都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愿望,就是想要弄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享受生活。但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他们却步入歧途。
4、犯罪组织发展迅速,极易演变称黑恶势力
犯罪行为高度组织化、犯罪手段日趋老练,犯罪以牟利为目的,具备这些犯罪特征的犯罪团伙,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便迅速成长为社会危害极大的黑恶势力。如被告人韩某等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韩某在极短的时间内召集、组织十余名青年组成所谓“地下出警队”,“出警队”收取雇主钱财,为雇主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除“替人消灾”外,韩某等人的“出警队”还插手矿山、民间纠纷,获取非法利益。韩某等人从普通的犯罪团伙演变成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也与当地矿产资源丰富,民间涉矿纠纷不断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现实中的社会经济、生产环境是促进一般犯罪组织向黑恶势力转化的催化剂。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人员的特点
在当前青少年犯罪中,犯罪人的个人特点也不容忽视。就我们接触到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低学历、低龄化特点突出,绝大部分犯罪青少年未能完成9年义务教育,个人文化素养较低,因此导致在步入社会后面对诱惑不能理智、成熟的处理,最终导致实施犯罪的青少年年龄较低,如张某强迫卖淫案的同案犯,吕某,甚至案发时还不满十六周岁:2、沉溺互联网,迷恋不良网络文化是其共同特点。绝大部分犯罪亲少年均迷恋上网,沉溺于暴力、血腥、色情的网络不良文化难以自拔。在韩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有相当一部分组织成员是通过某一款极具暴力色彩的网络射击游戏结识,这些被告人共同特点是崇尚暴力、好逞强斗狠。他们最终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纠集在一起,组成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3、涉案人员的家庭环境因素不容忽视。在审理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中,我们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涉案人员是留守留守青少年,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暇照顾子女,或者来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的再婚家庭。这些家庭环境的一个共同体特点就是影响或者削弱了父母对子女成长教育过程中国的正面引导、教育作用。
三、当前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家庭教育,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健康、温暖的家庭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人老师,没有人能够代替父母承担起教育、抚养孩子的责任,父母应当担负起更多的教育子女的责任;2、加强学校教育,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通过学校、老师的正确引导,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意识,加强青少年对社会不良信息、文化的免疫力;3、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力度,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各级教育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计划。例如在小学期间,可以根据在校学生的认知程度,制定较容易理解的法制宣传计划,在该阶段,主要是给在校小学生打下法制教育的理念,在中学或者高中阶段,针对广大在校生的身心发育特点,这些学生已步入青春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逐步完善,趋于成熟,这一时期,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的方式,采用生动、丰富的教学案例,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进而预防或减少犯罪的发生;在大学阶段,在校生的人生观、世界观等已经进一步稳定,大学在校期间的法制教育重点应当为在校生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法制教育的重点应当是预防在校生就业后可能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3、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中不良文化、不良信息的查处力度,净化青少年的网络环境。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管理,遏制不良信息的发布源头,联手重拳打击互联网中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信息的传播途径,进一步净化互联网的信息环境,减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毒害;4、由政府出面,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消除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一些列社会问题,铲除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经济社会根源,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