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审判人员素质,提高案件质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4年为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提升年”,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四评查”活动(即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特制订“四评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四评查”活动,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要从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内功、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高干警审判业务能力,达到全面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中院成立“四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任组长,分设卷宗评查、庭审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四个小组,由副院长李主臣、刘胜利、李红伟、任睿妮分别担任四个评查小组组长,各小组成员如下:
(一)卷宗评查小组
组 长:李主臣
副组长:王保奇
成 员:范敏英 吴洁梅 薛 曙 何宏伟 景志贤 王楷德 赵 曜
(二)庭审评查小组
组 长:刘胜利
副组长:王金贤
成 员:李立宏 李玉涛 郭旭飞 李 琦 李红英 申宇航 贾建兵
(三)重点案件评查小组
组 长:李红伟
副组长:赵振营
成 员:王亚萍 李福恒 邓 彬 李会强 郭丽莎 路增广 周正茂 刘 迪
(四)裁判文书评查小组
组 长:任睿妮
副组长:张俊叶
成 员:李松龙 李占通 张建华 梁森林 张晓燕 范俊杰 杨 琼
“四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管办,负责统筹协调,由审管办主任赵振营任办公室主任。“四评查”工作由审管办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具体落实,其他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四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邀请审委会委员参与评查活动。
三、方法内容
(一)时间安排
从2014年3月份开始,四评查活动由各小组负责,逐月进行,每月15日前完成当月的评查工作。
(二)讲评要求:
四评查开展情况,由各小组组长在每月的干警业绩量化通报会上进行讲评。讲评要具有针对性,要具体到庭和案件的承办人;只对庭审、文书、卷宗评查中评查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讲评,不讲评其他内容。
单月份由庭审评查组和文书评查组组长,分别对庭审评查及文书评查情况进行讲评;
双月份由重点案件评查组及卷宗评查组组长,分别对重点案件评查及卷宗评查情况进行讲评。
(三)评查范围和标准
卷宗评查、裁判文书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要坚持办案人员全员参与的原则,按照时间安排保证每个办案人员的卷宗、庭审、文书都被抽取并参与评查。
1、卷宗评查
卷宗评查的案件范围,为2012年12月21日以来所审结的案件。卷宗评查小组从院档案室抽取评查范围内的卷宗,办公室要加强卷宗归档管理,2014年所有办结案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归档。
卷宗评查要按照卷宗装订标准和规范要求,逐案进行,评查出不符合卷宗装订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项目,逐项提出改进要求和规范措施。
2、庭审评查
各业务庭应保证每月至少有一件案件的庭审参与评查。庭审评查可以旁听评查和评查视频直播案件的庭审。旁听案件庭审评查的,评查小组要在庭审结束后,即召开合议庭成员参加的评查会议,点评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庭审评查案件的范围:“三同步两公开”观摩庭案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视频直播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的案件;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其他由各业务庭报送的案件。
3、重点案件评查
主要评查2012年12月21日以来的下列案件:(1)我院一审案件被省法院二审改判、发回的案件;(2)我院生效案件被省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3)我院生效案件被省法院再审改判、发回的案件;(4)本院领导发现的可能存在严重审判质量问题的案件;(5)领导机关及上级法院交办、督办的案件;(6)引发重大涉诉信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案件;(7)社会普遍关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8)改判、发回重审的基层法院案件;(9)其他需要重点评查的案件。
重点案件评查,逐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裁判文书评查
按各庭上月所结案件的10%抽取,每庭不低于2件,各月所结一审案件、再审案件的判决书全部参与评查。
文书评查,要求对所评文书逐案书面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
卷宗评查、庭审评查、文书评查的各项评查标准,按我院原规定执行。原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四)评查方式和要求
1、各评查小组对评查范围内的案件,主要采用抽评的方式进行评查,并按照评查方案,拟定每月的评查计划。评查计划经评查小组组长审阅签字后,报院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管办)。
2、四个评查小组,在加强对本院各判部门各项评查日常化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评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评查小组对基层法院的评查活动,每年至少进行1次。
3、各审判业务部门,按照“四评查”活动安排,积极开展自评、互评、抽评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员参与评查工作,并加强对基层法院评查工作的归口管理。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四评查”活动对于提高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四评查”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两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和审判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对开展“四评查”活动的必要经费要切实予以保障。要及时发现、树立、培养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做好表彰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卷宗和办案标兵的评选推荐准备工作,进一步激发干警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的积极性。
2、突出重点、拓展培训范围。开展“四评查”活动目的在于强化干警执法办案基本能力的提升,要围绕“三个提升”(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总体目标,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了月讲评外,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要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拓展岗位培训范围,组织立案、执行、技术保障、综合管理等部门,紧贴职能任务和工作实际,促进法院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要以开展“四评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科技法庭和审判管理信息系统。
3、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全市两级法院,要通过开展“四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实现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不断促进队伍建设和审判质量提升。
两级法院开展“四评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好的做法,请及时报送中院“四评查”活动办公室(设在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