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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自主培训及考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16 10:27:20


    为做好2014年度我院自主培训及考试工作,根据《法官培训条例》、《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2014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转变,倡导“领导教学、法官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的培训工作方针,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深化培训改革,提高培训质量。坚持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

    自主培训的原则:

    1、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2、将审判执行业务作为培训主要内容的原则;

    3、实行法官培训、考试考核、提拔任用三位一体的原则;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5、学而必考,以考促学,以考代训的原则。

    二、 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四评查”讲评

    结合院里开展的“四评查”活动,通过对案件卷宗评查,庭审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及裁判文书评查专项活动,查出办案中的不足,并通过月月讲评、反复讲评,真正提高干警的办案水平。

    (二)院领导授课

    各业务主管领导分别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信访等方面,以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四项技能”为内容,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为全院干警授课。

    各综合部门主管院领导分别从思想政治、廉洁从政、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公文写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宣传信息调研、突发紧急事件处置、舆情应对、审判流程管理等各方面为全院干警授课。

    (二)业务庭长、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授课

    各庭庭长、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庭、本部门工作为全院干警授课。业务骨干、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结合自身工作、所办案件,为全院干警传授自己在办理案件、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中的成功经验。

    (三)优秀法官、先进典型作报告

    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的优秀法官、先进典型要以自己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为内容为全院干警作报告,引导全体干警向优秀法官、先进典型学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外请教授、学者授课

    发挥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实践基地的优势,邀请专家教授就审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拓宽知识面,提高法律素养。

    (五)外出参训人员授课

    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培训的干警要将接受培训的内容传授给全体干警,使得这些培训不仅能够使参加培训的干警收益,还能使全院干警收益,能够迅速提高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单项业务培训

    对专业性较强的,如公文处理 、法警岗位练兵、网络知识等进行单项业务培训。

    院领导、中层正副职、调解能手、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每人都要根据分管从事工作或特长亲自准备一篇文章,以备随时讲课用。讲课安排一般在每月的业绩量化会上一并进行。

    考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今年六月、十二月底实行二次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以法学理论、案例及综合性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优秀法官、业务骨干、审判职称和今后晋职晋级的依据。

    三、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功在法院事业、利在干警成长的基础性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自主培训及考试的计划方案,组织本部门干警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及考试。

    (二)各部门可以将培训需求随时报至政治部教育处,由教育处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达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目的。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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