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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促司法公信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4-05-16 16:24:23


    三门峡湖滨区人民法院为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全院裁判文书特别是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开展的庭审评查、文书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卷宗评查“四评查”活动的基础上,5月16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院开展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比赛。

    为普遍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该院通知要求全院所有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具有审判职称的审判员、助审员包括庭长、副庭长均要参加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比赛,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院政治处提出申请,并经院长批准;55岁以上法官自愿参加;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书记员也可以向院政治处申请参加。

    该院同时对参加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一是凡参加比赛的干警,自备电脑,在指定的地点,统一制作。二是文书格式统一按照《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样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参赛人员可从文印室复制判决书样式,也可由比赛组织部门提供。三是比赛使用案件的基本情况由院里提供。在比赛前30分钟提供给参赛人员,熟悉案情。四是比赛时间初步定为150分钟,在比赛时间结束时,由参赛人员将所制作文书存盘,并标注制作人姓名。五是比赛评分标准适用市中院制定的《裁判文书评查计分办法》。制作文书不是电子版的,扣2分。六是比赛结束后,由院领导对参赛人员制作的裁判文书,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根据评分结果,由院领导进行集中点评。

    据悉,此次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比赛结果将纳入干警业绩档案,并作为干警晋级、晋职、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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