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法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过程中,密切联系群众,注重办案实际效果,切实解决群众突出问题,从真正化解农村领里矛盾入手,三个小时内实现了民事与行政两宗案件“双撤诉”,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效果明显。
三门峡法院行政庭在审理一起上诉人杜东江因不服卢氏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上诉的行政二审案件中,在对杜东江做庭前和解工作中了解到上诉人杜东江与余秀云系农村邻里关系,因一只公鸡归属发生矛盾后引发行政和民事两宗诉讼,承办人从化解农村邻里矛盾入手,通过对杜东江做艰苦、细致的思想批评与劝导说服工作,使杜东江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杜东江表示可以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余秀云医疗费用,在与公安机关和民事承办法官协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受害人及其家属接受了杜东江的赔礼道歉和民事赔偿款壹仟伍佰元,并要求公安机关不再执行对杜东江的行政处罚,两宗案件的上诉人杜东江自愿向三门峡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三个小时内实现了民事与行政两宗案件“双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