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三门峡渑池法院紧紧围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这一目标,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清廉型和和谐型法院,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升司法为民能力。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作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和谐司法建设,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思路,推进调解工作,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诉讼、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裁决等相衔接的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深入推进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举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个案质询等方式接受监督。坚持错案追究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
强化能动司法,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调解力度,搭建服务平台,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处理;加强源头治理,为企业又好有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