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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召开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5-22 15:01:17



    2014年5月21日下午,三门峡中院召开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座谈会。会议在渑池县人民法院举行。

    为促进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这次征求意见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也拉开了河南省法院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的序幕。

    会上传达了征求意见稿制作背景,与会代表结合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实践,围绕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从法律依据,申请主体、适用范围、变更程序、部门职责、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关于开展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针对该项工作建议增强具体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具体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义务,畅通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为推动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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