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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接受群众评价

  发布时间:2014-05-30 10:58:44




    为切实开展好市直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根据《市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指导意见》,5月29日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组织170余名代表对市法院开展了群众评价工作。同时接受评价的还有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评价活动在三门峡市法院审判庭举行。

    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三门峡市法院高度重视,按照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活动得到顺利推进。当天,根据市活动办有关要求及联评分组情况,第七督导组对市法院等三个单位领导班子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开展群众评价。群众评价按照职能相近、人员广泛、区别对待、宜联则联的原则,采取组内联评的方式进行测评。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汇报了法院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市督导组认为市法院较好完成了规定学习任务;能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进千村帮万户活动成效显著,问题梳理与出谋划策相结合,破解难题与自选动作结合,“两带两树”活动比较深入,取得一定效果;能够坚持“边学边改、立学立改”,达到预期目的。

    评价会上,市法院等三家单位的代表填写了对本单位的评价表,以上三个单位联合推荐的全评参评人员对三家单位领导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会后,督导组对随机选出的10名全评参评人员进行了个别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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