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灵宝市、义马市、湖滨区、渑池县、陕县、卢氏县共六个基层法院,两级法院的信息化工作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深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化网络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情况也一直在全省走在前列。局域网和法院专网、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三同步两公开法庭、视频会议系统、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四级专网建设、执行指挥系统以及相关办公设备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的审判和办公模式。信息化建设对审判工作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科技促进和基础平台作用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一、三门峡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概述
三门峡两级法院信息化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2003至2006年为起步阶段,建设中心机房,架设专网,安装办案办案系统等相关应用软件,通过硬件的联通和软件的应用与省院和基层建立联系。2009至2013年信息化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先后建立了庭审直播、数字法庭、三同步两公开、视频会议室、远程提讯、远程接访、执行指挥中心等现代信息化系统。同时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电子签章,文书校对等软件系统,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便捷办案流程。
二、三门峡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应用情况
三门峡两级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与省院间已经可以实现四级专网的联通,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签章的应用,实现了案件信息自动化流转。为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发布和信息查询效率,在法院专网同时安装和应用了Colall、内部网站、法律之星等辅助性软件系统。我们的审判人员从原先旧的审判模式中逐渐向自动化办案模式转变,审判人员的自动化办案水平在逐渐提高,审判流程也变的科学规范有序合理。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和视频会议系统等项目建设的完成及应用,不断提高法院内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从数字法庭到三同步两公开法庭以及庭审直播技术的应用,不仅使庭审内容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信息化技术使整个庭审活动作为案件材料的一部分得以保存和固定,这与原先仅以庭审笔录为载体的方式来记录庭审形成鲜明对比,使现在的庭审变得更加立体和原汁原味。
三、信息化建设遇到的困难及需求
1、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有限。
目前,三门峡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更多的是注重内网的建设,包括硬件的基础建设和软件系统的应用。对外网的建设相对缺乏,以及对外网的管理方式和功能应用较为简单,案件和执行的相关信息对当事人和社会的公开渠道有限,即便是公开也是通过人工的录入方式,不是通过自动化的数据传输方式公开。这种信息的传输特点没用充分发挥信息化便捷高效规范的信息公开优势,未能展现现代互联网技术在法院信息公开方面的应用。
2、项目建设点多、面宽、线广,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
三门峡两级法院内网系统中以建设完成的有办案系统,电子签章,三同步两公开法庭、四级专网系统和执行指挥中心,外网系统建设和维护的系统有庭审直播系统、执行联动查询平台和对外的互联网站。信息化各个项目的建设工作也只是被当作局部工作,这些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系统,功能上虽都是服务审判和信息公开,每个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都是独立进行,项目多、维护散,系统出现问题也只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信息资源相互之间不自动联通,甚至出现了功能重复,一个案件可能会使用几个系统,但不同的系统之间不能将同一案件的所有信息整合。
3、资金缺口较大
三门峡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自2003年以来,部分服务器及设备老化,以及在信息化项目将逐渐成为法院各方面工作的基础性平台的大前提和大方向下,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也在逐年增多。不同法院之间的软、硬件配备和项目建设情况也有不同,且原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负载能力有限,因此需要淘汰老化和落后的服务和相关网络设备,规范和建设更多的信息化基础性项目,配备大量的信息化外设设备,以及建立两级法院整合的信息平台系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4、信息化技术的人员配备参差不齐。
三门峡两级法院的专业信息化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法院,大部分基层法院没有专业的信息化专业人员,很多都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甚至是一到两个聘用人用担任信息化方面的工作。即便是有专职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也同时担任了其他岗位方面的很多工作,同时专业知识和技术程度也有待提高,真正在信息化应用方面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非常有限。
5、办案信息及执行信息公开,缺乏多渠道的信息展现。
三门峡两级法院在案件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方面的公开,主要还是依靠立案庭的电子触摸屏和法院互联网站的网页形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公开渠道单一,案件办理和执行过程等信息主要还是在法院内部流转,未能实现短信平台、微信平台以及电子邮件等多渠道方式的及时性公开。
6、信息化建设对审判执行工作帮助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门峡两级法院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各个系统之间相互独立,目的都是建立自动化审判流程,服务审判工作,但各个系统直接因为缺乏联系,数据在不同系统中的流转很多是依靠审判人员手动录入,不能实现自动流转和信息共享,降低了审判流程的自动化程度。特别是针对一线办案人员和基层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官,自动化应用中硬件基础设施虽已经建设完成,但许多软件功能应用不到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很多环节依然要在法院进行,例如立案,诉讼费的收取和退费等环节,没有最大限度的实现办案自动化。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规划及建议
1、规范人员配备,打造信息化专业队伍
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信息化人员的配备,把信息网络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备纳入各级法院公务员招录计划,统筹考虑,要有针对性地招录信息化技术专业人员。规范各级法院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外包的方式,将法院信息化运行维护外包工作,通过招标,委托专业技术强、信誉度高的专业技术公司负责。
2、树立信息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整合信息化资源。
建议针对信息化整体工作提出长远的发展方向和规划目标,将信息化各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各个项目建设工作统一为一个整体,为信息化建设提供长期的项目建设参考性意见。使所有的项目建设能够在一个大框架中进行,避免项目建设各自为政不相关联,从而做到整合信息化资源,使各个系统能够相互对接,信息数据自动流转,避免相似功能的重复建设,节约使用装备资金,使信息化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应用。
3、省院的技术支持推动信息化建设的高速发展。
省院在项目建设和应用过程中,加大对中院和基层院的技术支持力度。按照信息化项目的长远规划和设计,以及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应用,设立专业的指导队伍、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和组织广泛的应用培训,进一步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广信息化平台应用。使应用的信息化项目向更专业、更规范、更深入的方向发展。
4、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完善基层派出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随着三门峡市基层法院四级专网建设项的完成和办案系统、电子签章的应用。在此基础上针对人民法庭,建议设计出更便捷、安全、规范、有针对性的软件流程,并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和引入网上银行,同时配备专业的信息化外设设备,减少人民法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在办理案件和执行过程中到法院来回跑的问题,服务人民法庭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真正实现法院与人民法庭信息“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