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婚纱摄影店恐怕想不到,来拍婚纱照的两个人竟然闹翻了,女方私自派人取走照片后,男方不依了,且偏偏男方才是与婚纱摄影店订约之人。
身边的事儿
“我和女朋友去拍了一组婚纱照,可是我去取时却发现照片和底片都没有了,店里告诉我说是被别人取走了,我要投诉这个婚纱摄影店。”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婚纱照咋会被别人取走?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李先生说,一个月前,他和女朋友在诺丁山圣鼎婚纱摄影店预订了一套标价3999元的婚纱照,他支付了1200元定金,店家给他开具了收据。之后,李先生和女朋友如期前去拍摄。然而就在一周前,李先生按约定去店里取照片和拷底片时,却被店家告知,他的婚纱照和底片已经被另外一个男子取走并拷走了,店里已经无法提供给他。
“我的婚纱照怎么能允许别人取走呢?而且事先也不通知我一下,太过分了。”李先生非常气愤。
真相
对此,记者来到该婚纱店一问究竟。该店客服人员告诉了记者另外一个情况,那就是婚纱照其实是被李先生女朋友的弟弟取走的,而且当时是李先生的女朋友亲自打电话过来让取的。
“我们想着婚纱照是两个人的,男方和女方谁取走都一样,谁知道他现在竟然揪着这个不放,这让我们很为难。”客服人员说。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客服人员还现场拨通了李先生女朋友的电话,女孩在电话里说婚纱照确实是她让弟弟去取走的,并且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都由她承担。
既然是女方家属取走了婚纱照,那李先生为什么还要揪着不放呢?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李先生才解释说,拍过婚纱照后不久,他与女朋友就产生了矛盾,二人随之分开,原定于本月下旬举行的婚礼也取消了。“她家人一直不同意我们的婚事,百般阻挠,原想着这次取了婚纱照我们可以再好好沟通一下,毕竟我们还是有感情的,没想到照片又被她家人提前取走销毁,现在估计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结果
虽然是女朋友一方取走的照片,但李先生觉得自己交钱拍了婚纱照,也付出了精力和感情,定金收据依然在自己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婚纱店不告知一声就让其他人取走照片,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对自己造成伤害,店方应对此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李先生随后投诉到辖区工商所。
郑州市解放路工商所所长弓圣杰指出,李先生交纳定金到店里拍摄婚纱照,二者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店方应如期、当面交付照片以促使合同完成。“如今的情况是合同已经无法完成,所以婚纱摄影店涉嫌违约,应该双倍返还李先生定金,并酌情补偿一些精神损失。”
目前,婚纱摄影店已赔偿了李先生3000多元,其中包含双倍返还的定金和一些精神损失费。
点评
摄影店无须赔偿该男子损失,因为女方单独取走婚纱照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依据我《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具体到本案中,首先,摄影店有理由相信女方有权取走她和未婚夫的婚纱照。毕竟男女双方照的是婚纱照,双方的感情和关系在外人看来已达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女方单独取走结婚照完全可能是男女双方共同的意愿。其次,摄影店的主观上是善意的。摄影店并不知道男女双方因家人的反对而无法结婚的事实,对于女方取走婚纱照在主观上并不存在恶意。最后,男方在主观上也有一定过失。当婚事出现问题时,男方并没有及时告知摄影店只有自己才能取照片,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取走照片,而是放任了被女方单独取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