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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多举措强执行换来“三留守人员”露笑颜

  发布时间:2014-07-03 16:49:12


    今年以来,渑池法院为推动“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审执行判职能作用,把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探索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多项措施,把“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上半年共执行“三留守”案件28件,执行款物价值263万余元,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一致好评。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促进“三留守”案件的执行。把“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对于涉及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维权的案件做到“三个优先”,优先送达、优先督促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如张某某、赵某某申请执行赵某甲、朱某某、渑池县梁家洼煤矿不当得利一案,渑池法院执行局2014年1月2日接到案件后,经执行长查阅卷宗了解到原告张某某之夫在被告渑池县梁家洼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时发生事故身亡。二申请人系“三留守”人员。执行法官及时制作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4年1月3日,办案人员先到被执行人渑池县梁家洼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处送达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到被执行人赵某甲、朱某某居住地送达相关文书,经调查询问该夫妇二人长期外出,村民不知其下落,导致相关文书未能送达。办案人员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张某某及其父后,他们也不得而知。此时梁家洼煤矿也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形势十分困难,职工工资难以兑现,但为了二被申请人母子的生活,经办案件人员及院领导多次到被执行人渑池县梁家洼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领导沟通督促执行,2014年1月29日被执行人渑池县梁家洼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执行款及执行费50000元。次日(大年三十)执行人员就赶紧把钱交给申请人。春节上班后第一天执行人员就督促梁家洼煤业公司抓紧执行,并排出该案进度表,院领导高度重视方案的执行情况,党立新院长多次过问督办。在院领导及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梁家洼煤矿多方想法筹措资金,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分批执行20万元,期间党立新院长带领执行人员于5月6日将其中一批执行款10万元送到申请人家中,张某某及其父亲张老汉感动万分,热泪满脸,不知说什么是好,街坊邻居也赞声一片。

    二是缩短办案期限,突出案件执行时效性。如龙潭沟村委申请执行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一案,2011年4月,省、县、乡为解决渑池县天池镇龙潭沟村民吃水工程,共同筹资在该村建设机井一眼。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因过量向外排放地下水源,导致该村筹建的吃水工程---机井枯竭,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龙潭沟村委在与千秋煤矿多次协调无果后,于2012年7月依法向渑池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渑池县人民法院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补偿渑池县天池镇龙潭沟村民委员会30784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0238元。判决生效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没有依法按时履行判决义务。渑池县天池镇龙潭沟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向渑池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马上意识到龙潭沟村属山村,住着大量的“三留守”人员,若不及时执行,将严重影响村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正常生活。执行干警马上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住所地向该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而被执行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判决义务,亦未报告财产。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早日让受害群众吃上清甜水,渑池法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依法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采取强制措施,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经督促和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将318078元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款到位前后仅用28天时间。案件执结后,消息很快传到了龙潭沟村,村民们非常激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高兴地热泪盈眶,连连称赞。

    三是强化强制威慑,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张某某申请执行渑池县西阳乡西天坛第二石料厂拖欠劳动报酬一案。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张某某组织工人为渑池县西阳乡西天坛第二石料厂安装设备及采石、粉碎等工作。期间渑池县西阳乡西天坛第二石料厂拖欠工人工资84400元。判决生效后张德根申请执行,执行人员考虑到张某某等人系外地农民工,家属孩子都是在老家等着这些工资生活,立即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相关执行文书送达到被执行人手中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并告诉其不依法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尤其是不依法履行给付农民工工资案件判决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1月20日,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带领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毛智伟和执行法官冒着严寒将被执行人交来的8万余元执行款交到西天坛第二石料厂的农民工代表手中。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三留守人员,注重司法关爱,帮助“三留守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的涉及“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多,有少数案件由于被告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恶意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或者被告经济困难无力履行法律义务,致使案件不能顺利执行,涉案“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为进一步加大对涉案“三留守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对涉“三留守”执行案件进行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分性质、分类别、分轻重缓急进行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该类案件10案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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