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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系统系列报道之七

让生命与使命同行

——访义马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 强

  发布时间:2009-09-16 17:53:34


    为什么,手中的法锤如此沉重?

    只因为,锤起锤落,锤锤都与百姓相连;

    为什么,胸前的天平总在心间?

    只因为,天平两端,天天托起一方平安!

    张强,从青春激昂的18岁到成熟稳健的40岁,从书记员、审判员到庭长,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几乎是干了一个遍儿。这22年间,他,把青春奉献——“我们像一支响箭,一往无前地出征。我们出征,让生命与使命同行。”在此,我们借用汪国真的诗句来解读张强法官的精彩!

    “自从走进法院的那一天起,我就深深地热爱着这份神圣的职业,并为之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和牺牲。”走近张强,字字句句尽显的是责任和信念。

    张强法官对记者说:“刑事案件,人们往往注重保障公共利益和被害人的权益,但这有失公平。作为一名刑事法官,特别是庭长,更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重视保护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益。”因此,只要在庭审中发现有可能影响量刑的情节,他都主动与检察院协调,以督促其重新调查。2008年刑庭审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就是因为张强严格把关,使被告人自首、立功等情节得到了认定。合议庭更是充分发挥作用,无论谁审理的案件,每位成员都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做到了宽严相济、罪当其罚。

    张强的工作日程都被开庭排满,有时一天要开三、四个庭。刑事案件审限要求非常严格,为了能使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班加点便成了家常便饭。2008年,他个人审理案件59件,主审的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平均案件审理时间都在20天以内,其中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有90%调解处理,并当场履行,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时间和成本,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使他深深体会到,法官的裁判重则涉及百姓身家性命,轻则涉及百姓声誉、钱财。他说:“办案越多,就越是谨慎有加,如履薄冰一般,丝毫不敢怠慢。”

    古人云,“凡良吏,明法律令”。

    对于每起案件,张强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为确保这一点,他要求每位审判人员在庭审前都要认真阅读卷宗,制订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如,2007年1月,张强审理了一起王某交通肇事案。死者唐某系来义打工的农民工。庭审中被告人王某认为唐某系农民,其死亡补偿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以农村标准赔偿。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合议庭认为,唐某在本市某国有宾馆打工已满一年以上、其两位子女一直与其生活在一起,应以城市标准进行赔偿。为使赔偿款及时到位,张强多次向王某和其雇主郑某做调解和说服工作,并和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经过努力,郑某和王某最终答应同意以城市标准向唐某进行赔偿并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通过该案的审理,使原本激化的矛盾得到了化解,不仅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赔偿,也使唐某得到了从轻处罚,家庭也得到了稳定。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张强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五字诀”。即刑事审判介入要“早”,审判中体现要“快”, 在审判声势上要突出“大”字,在审判质量上要突出“准”字,在刑事执法上要强调“严”字,从而不枉不纵、不偏不倚、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与此同时,在刑事审判庭还推行“五定”:即案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定奖惩办案责任制。

    “一堂明镜书正义,两袖清风铸天平”。

    他深知,作为刑事审判庭的庭长,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他只有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

    “尽量做到让自己后悔的事情越来越少。”张强说,作为法官,要端正和当事人角色的关系,如今干的时间长了,办的案件多了,和当事人不仅是工作关系,更多的是交流和服务的关系。在审理案件时,一定要换位思考。

    在刑事审判中他十分重视案件质量,在庭里实行了承办人员负责制、合议庭评议制等制度,层层负责,以切实把好案件收案关、事实关、证据关、定罪关、量刑关和法律文书关。刑事审判庭2007年审结刑事案件151 件,2008年审结刑事案件172件。2008年,仅张强主审的案件就达59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他带领的刑事审判庭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评为“青少年维权岗”,并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公安、检察等协作部门的肯定和一致好评,连年被评为院里的“先进集体”;在2008年度“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他被三门峡市政法委和综治委评为“先进个人”。

    忠诚——责任与使命并存。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在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间,张强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公平公正办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

文章出处:2009年第9期《砥柱》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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