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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他人摄影作品 巡回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09-09-21 18:04:0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9月20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利用星期天时间,到渑池县一个七旬老翁家中,成功调处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在被告给与原告一定补偿的情况下原告撤回了起诉。

    原告杨某现年七十四岁,是渑池某单位的退休干部。因其酷爱摄影艺术,自费出版了多套摄影作品集。后渑池县某单位因工作需要,未经杨某同意,在既未支付报酬也未署名的情况下,在其自行印刷的宣传品上使用了杨某拍摄的多幅渑池风景照片。杨某得知后与该单位交涉未果,后杨某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三门峡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不便长途跋涉,民一庭的法官们即利用周末召集被告到原告家中,采取“面对面讲法析理,背对背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进行调解。法官经过一上午讲法说理,双方互相取得了谅解,被告给原告数千元补偿,原告当场愉快地提交了撤诉申请。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上门调解、化解矛盾的做法深表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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