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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人民法院加强警务用车管理提升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4-07-31 17:01:39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警车管理、使用、停放等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法院依法执行公务,维护法院形象。我院又专门召开了党组会对警车管理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

    一、行管科对警车逐一建立警车档案和信息数据库,认真核实登记每辆车的车型、牌号、购置时间、价格和年审等信息资料,实行一车一档。节假日期间,所有警车予以封存。要求一律凭派车单出大门,用车人必须填写派车单,坚持使用警车时落实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保证在用车的过程中人人身上有责任,杜绝无派车单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的现象。

    二、警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驾驶员无照驾车、酒后驾车、滥用警灯、警笛等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不定期对警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如发现我院警车有上述行为,以及将车辆停放在饭店、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法警大队对院内停车位进行了统一规划,并对所有车位打了车号,安装了停车定位器,要求对号停车。不安规定停车的,由法警大队张贴黄牌警告,连续三次仍违规停车,将限制使用并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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