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室,申请人张某兰一行紧紧握住闾建平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如果不是你,我们还不知何时才能拿到赔偿款!”。闾建平法官闻此,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不用谢,这是我们执行法官的职责!”
原籍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的张某兰、李某生、马某莲诉被告李某水、郑州某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审理后,于2013年12月判决李某水给付三原告143902.32元,郑州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二室执行长闾建平法官带领干警三次到巩义市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水,但李某水长期不在家,联系不上;闾法官带领干警先后五次跑到郑州市上街区寻找被执行人郑州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但负责人避而不见,公司大门经常紧闭,致使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对此,闾法官没有放弃,不断思考案件出路。
今年三月份的一个礼拜天,闾法官在家上网时,忽然想到,也许在网络上能查到被执行人的信息,这一想法,让他感到兴奋,果然,通过百度搜索,他如愿查到郑州某物流有限公司的产品介绍等信息,并查到了该公司办公室的电话号码。第二天一上班,闾法官就迫不及待地到院档案室调阅了该案诉讼卷宗,并仔细回忆了该案几次执行情况,认真梳理,而后准备了详尽、充分的书面材料。一切准备就绪,他胸有成竹地拨通了该公司办公室电话,以平和的口气向对方说明了情况以及对方需要履行的义务,通过一次一次的电话沟通,从法律、人情、受害人的困境、执行过程和进展情况等多方面多次向该公司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对方一开始持对抗态度,到后来逐渐沉默,慢慢开始表示认同。闾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换来了该公司对法院判决的理解和尊重,该公司主动将案件执行款一次性汇到法院账户上。该案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灵宝法院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不断创新执行思维,今年入夏以来仅执行二室执结案件已达38件,执结标的310万元。这起通过互联网与电话成功执结的案件只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