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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贩卖冰毒 获刑一年六月罚一千

  发布时间:2014-08-08 08:50:28


    因非法拘禁刚刑满释放不久,又干起贩卖毒品的勾当,竟在大庭广众的小区内贩卖冰毒,交易后被当场抓获。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向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2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向某某在渑池县城关镇××小区内将0.43克的冰毒以200元的价格卖于吸毒人员安××、赵×,交易后当场被渑池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并从向某某身上查获冰毒3.29克。上述毒品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律法规,贩卖毒品3.7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向某某在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向某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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