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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为姐打抱不平 拘役三月缓六月

  发布时间:2014-08-13 09:14:51


    弟弟因姐姐经常收到电话、短信骚扰为由,遂纠集朋友替姐姐打抱不平,致打电话者左耳鼓膜穿孔。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黄一×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2日11时许,被告人黄一×以被害人李一×多次给其姐姐黄二×打电话、发短信,破坏家庭婚姻为由,伙同赵××、李二×等人到李一×的电器维修门市殴打李一×,其中黄一×用手殴打李一×左脸部,导致李一×左耳鼓膜穿孔。经渑池县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李一×左耳外伤致鼓膜穿孔,伤情属轻伤。2014年4月23日,被告人黄一×与被害人李一×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4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一×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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