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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过节封公车

  发布时间:2009-09-30 11:39:1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今天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除安排部署国庆、中秋长假期间的安全保卫、机关值班等工作外,专门对公用车辆、警用车辆在节日期间封存统管进行部署。

    三门峡中院要求,9月30日下午6时前,除节日值班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均入库封存。车钥匙交车队长统一保管封存。车库保安逐车登记,院领导检查验收。节日期间如确有紧急公务需要动用车辆,必须经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审批。严禁公用车辆在风景区、旅游区、娱乐区等处停放,严禁公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参加婚丧嫁取等活动。 如发现在节日期间违规私用公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人过节车休息、公车节日不染尘是三门峡中院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过节廉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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