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渑池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调研分析后发现,当前,在农村不少地区,酒驾、醉驾之风却依然盛行,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呈上升趋势,应引起各部门重视。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地区风俗习惯问题。在广大农村地区,受传统习俗影响,如亲戚会面、朋友相聚、逢年过节等喝酒之风比较盛行。二是农村机动车辆逐年增多,管理措施跟不上。由于经济条件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所购买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小型客货车、甚至中高档私家车辆数量猛增。三是在法律认识方面存在误区。对醉驾危害性缺乏深刻认识,往往认为自己是在家里或者附近村庄喝酒,驾驶路线偏僻,所处位置偏远,只要不到城市里去,交警也就管不着。
四是普法宣传方面力度不够。相关主管部门在对酒驾方面进行普法宣传时,往往注重的是城市里私家车主这一群体,忽视了农村地区的机动车车主。
建议和对策:
一是对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补课”,提高法律宣传的重要性。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到各个乡镇集中进行普法宣传,采取通俗易懂、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酒驾所带来的危害。
二是源头治理,整合力量,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由乡镇派出所牵头,联合乡村干部、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力量,对农村道路交通进行综合治理,实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三是要对农村酒驾现象进行专项治理。人民法院要定期曝光一批酒驾案件,还要选择发在农村地区的酒驾方面的典型案件,到事发地点巡回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震慑酒驾、醉驾行为。
四是刑事打击方面要“高压”。公检法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整体合力,制定快速、准确处理醉驾案件的联动机制,对醉驾行为依法打击、从快从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