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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7日在三门峡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09-03-23 08:35:1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及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615件,结案17277件,结案率为92.8%,结案标的额38.33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384件,结案2933件,结案率为86.7%,结案标的额25.88亿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84件,判处罪犯2759人。继续将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严打工作的重点,依法从重从快审判。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雷云飞等跨省抢劫案,夏停站、包荣亭、刘义等恶性故意杀人案均得到了从重从快处理,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6件199人。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罪刑法定、宽严相济、惩罚与挽救相结合。对社会危害大、犯罪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其他重刑罪犯44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悔过态度较好,或具有其他法定、酌定减轻、从轻情节的则依法轻判。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理方式,努力实现教育转化。

    (二)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0339件,审结9898件,诉讼标的额11.99亿元。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调判结合,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把案件处理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大力推行诉讼调解,建立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制度,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综合协调多种利益关系,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慎重处理涉及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案件,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竭尽所能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如对河南三联水泥厂破产一案的审理,不仅做到了立案受理全省第一,而且在六个月内结案,审理时间最短,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并在全省破产工作会议及四川省高院和河南省高院联合召开的监狱企业破产改制案件研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官民”和谐。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1件,审结130件;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98件,执结672件。坚持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和合法性审查力度,妥善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做到既依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行政管理秩序。进一步延伸行政司法服务,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培训执法人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236件,执结率87%,执结标的额10.17亿元。在执行过程中,倡导人性化执行理念,更新执行思维,坚持执行回访制度、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化解矛盾制度等措施,使那些权利未得到实现的当事人在精神上得到了安慰,心理上得到了平衡,促进了法院干警与群众关系的和谐。建立了执行案件有奖举报赖账户制度,还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等20个单位参加的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对52起案件启动联动制约机制,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加大对被执行人为各局委、乡镇、村委等特殊主体的执行力度,敢于碰硬,加强协调,共执结该类案件476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和解结案2414件,和解执行率达57%,达到了办案的最佳效果。

    (五)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二审审判工作,对实体或程序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依法进行纠正,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377件,维持708件,改判109件,发回重审229件,调解、撤诉、其它处理331件。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维护正确的生效裁判,全市法院审结再审案件111件,维持37件,改判41件,发回重审12件,调解、撤诉、其它处理21件。为及时了解基层法院审判动态,中院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业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共同分析,形成共识,提出指导意见和对策,提高司法水平。

    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方便群众诉讼保障改善民生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六件实事,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

    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坚持把依法审理好和执行好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对涉及就学、就医、就业,涉及土地征收、流转,涉及房屋拆迁、补偿,涉及“三农”和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用足法律特别保护制度,体现司法保障民生、维护民生的价值追求,确保进入司法领域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积极落实司法便民措施。通过强化立案庭的窗口服务职能,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对来院立案或法律咨询的群众提供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的做法,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立案不便问题。一年来,两级法院受理的18615件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立案,其中当日立案17312件,人民法庭立案4427件。积极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实行流动办案,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两级法院共巡回审判案件2606件,占全部案件的14%,参加巡回开庭旁听的群众达22960人次。

    加强对弱势群体保护,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涉及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城市“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努力使有诉求的群众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20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金额173.2万元。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对案件难以执行,生活又十分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共对76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6万余元。

    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接访、大下访、大包案、大解决”活动,抓紧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集中大接访活动,倾听群众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对集中大接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分类、分级办理”的原则,逐案交办处理,并加强力量,精心组织,强化责任,严格标准,加大办案力度。大接访活动中,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9件,办结519件,结案率达100%。通过大接访活动,化解了大量涉诉信访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紧紧围绕司法能力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夯实基层基础

    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始终坚持把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奋力实现新跨越”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持续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组织各种业务培训五百余人次,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案多人少、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今年全市法院又有2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一级抓一级,各级领导既管案件又管人的一岗双责廉政建设管理机制。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谋发展、促和谐”主题教育和“廉政建设年”活动,促进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宣传活动,实行随案监督卡制度,制定了庭审六条纪律、作风建设六条规定,编印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汇编》。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聘请13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党风廉政监督员,适时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情况,听取他们对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法院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巩固和完善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和当庭辩论的庭审方式,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完善当事人依法举证责任和法院依职权取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速裁机制和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的协调解决方式与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推动执行和解。促进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民间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2008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13%。进一步加强绩效考评工作,促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在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及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完成局域网建设,提高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快了“两庭”建设步伐,全市法院审判法庭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共建成大中小审判法庭63个,建成智能化审判法庭9个;规划建设的20个人民法庭中,已建成18个,有2个正在加紧建设。两级法院的交通、通讯和办公办案条件也得到明显改善。

    四、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目标,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作为法院发展的坚强保障,坚决贯彻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工作安排,争取支持和理解。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认真梳理人代会中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执法监督员,法院的一些重要活动,重大、疑难或在我市有影响案件的审判,都邀请他们参加或旁听,接受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公正和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思想作风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工作作风不实、职业操守不强,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物质装备落后、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在从优待警方面做得还不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党的十七大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考验,人民法院的职责任务越来越繁重,司法要求越来越高,司法难度越来越大。为此,我们确立2008年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着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做中原崛起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把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始终抓住不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深入开展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要切实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思想从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从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上解放出来,努力把全市法院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新的台阶;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不渝地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保稳定、促发展的各项工作,永远作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党组真正成为法院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继续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努力构筑公正司法的第一线平台。

    二、抓紧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工作思路上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时有效地审理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探索建立“全程调解”制度,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渠道,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的实体权益,维护法律权威。针对中央、省、市委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制定的各项决策,全力以赴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三、抓紧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化解矛盾,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接访、大下访、大包案、大解决”活动,抓紧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争取最佳的办案效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好的实事,采取更加有效的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四、进一步抓紧抓好法院内部管理,加强绩效考评,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完善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竞争激励机制,大力加强绩效考评工作,激励广大干警进一步自加压力,争创一流业绩。要继续从严治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包括对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正司法、廉洁执法。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切实为干警办实事、好事,尽力为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解放思想,扎实进取,以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开放、魅力、富裕、和谐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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