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停车卸货时忽视安全因素,导致正在车上卸货的工人摔下车被轧身亡。2014年9月4日,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10日13时左右,被告人李某持A2型驾驶证驾驶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三门峡市西站军用饮食供应站货场卸焦炭过程中,未确认安全盲目倒车,将车上卸焦炭的装卸工人秦某从车上摔下后当场轧死。2014年2月10日16时到三门峡西站铁路派出所投案。
案发后,李某赔偿被害人家属2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