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笔者应邀参与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法院的一次见证执行活动。上午,我和义马法院的执行干警一同冒着酷暑驱车三十多公里赶往渑池县天池镇藕池村。
半个小时后,法院警车刚在一座稍显破败的农家小院门前停下。我和该院执行二庭庭长李照玺从警车上一下来,就见一个左腿稍有不便的老者便伸着双手迎了上来。
他握着李庭长的手,双眼潮湿、激动不已地说:“真是想不到您们的办案效率这么高,短短十来天,你们就把我家的三十多万救命钱讨要回来了,天这么热还亲自把钱送到我们家里来,你们真是我们一家的救命恩人啊!”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握着李庭长的手,把李庭长引进到了家里。
走进当事人家中,王老汉一家忙着倒水、让座。
落座后,我就问王老汉:“大叔,咋回事呢,你家日子过得不错,怎么弄到这种地步?”
“小马,咱是乡里乡亲的,提起这事我一家老小都伤心呐!这光景真没法过了!”一提他儿媳的不幸遭遇,王老汉就痛哭失声。
“大叔,别激动,坐下,慢慢说”我赶忙扶王老汉坐下。
“俺老伴半憨半傻,儿子老实疙瘩,没上几天学,没啥技术,光会出死力。孙女孙子还小正在上学,连学费都交不起,还得给他妈看病,你说,这可咋办哩?”王老汉愈发激动。
“大叔,你这么大岁数了,别太伤心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儿媳好端端就成了植物人?”我赶忙安慰王大叔。
“能不伤心吗?小来小去的事咱跟谁计较过?我活了七十多了,从没跟人结怨弄事,更不说打官司了,老了老了,咋摊上这倒霉事?”接着,王老汉声泪俱下的诉说着事情的原委……
那是在2012年11月14日,王老汉的儿媳——本案申请人王某某,一大早就开着三轮摩托车高高兴兴地回娘家串亲戚,谁知一场大祸即将降临。下午,回家的路上与一骑摩托车的男子相撞发生车祸,王老汉的儿媳连车带人被撞翻在地,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在乡下一般磕磕碰碰,伤风感冒之类的小病,根本不当回事,用他们的话说,乡下人没城市人那么娇气。到本村医疗所包扎时,大夫交代头部受伤最好去大医院看看放心。大夫说是说,王某某也没当回事,该干啥干啥。
第二天下午,在王老汉和街坊邻居的劝说下,王某某忙完家务才与家人乘车到医院就诊。当晚动手术后,主治医生告诉其家属,伤的不重,手术顺利非常成功,最多四五个小时会醒过来。谁知王某某一觉睡了两年多再也没有醒过来。经医院一年多的治疗,花去20多万医疗费用,未见好转,最终导致呈植物状态。后因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被迫出院。
出院后,王某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病情继续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靠输液和从喉管灌输流食维持垂危生命。家庭生活重担落在其丈夫一个人身上,妻子需要花钱治疗,女儿需要费用读书。为妻子治病,王家债台高筑,欠下亲戚朋友10多万元,生活极度困难,虽家徒四壁,还得继续借钱为妻子治病。后来,王老汉与其儿子找医院理论,被医院一推了之。一怒之下,申请人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某医院告上了法庭。此案经义马市人民法院、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王某某各种损失34.5万余元。
王某某一家的生活牵动着义马法院全体执行法官的心,2014年8月11日,义马法院执行二庭受理后,庭长李照玺百忙中为王某某一家送去慰问品,与干警们一起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同时,他们认真研究案情,精心制定执行方案。案件执行过程中, 执行干警双管齐下,三路并进。李庭长一方面不顾工作繁忙往返60多公里看望患者,了解家境状况;另一方面,多次到某医院与院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某医院在各大银行的账户展开全面查询。经过十天的紧张努力,2014年8月21日下午,被执行单位某医院将赔偿款345069.41元全额汇到了法院账户。
时间就是生命。王某某濒临垂危的生命时刻牵动着法院全体法官的心。得知执行款到位后,义马法院院长董书军亲自嘱托执行二庭的干警们:“李庭长,钱要回来了吧。这可是救命钱,耽误不得,明天赶紧把钱一分不少送去,早一分钟,就多一份希望。”
次日,一大早,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强就来到执行二庭,千叮咛,万嘱咐。“李庭长,今个啥都不要干,其他案件先暂时放一放,到银行赶快把转账手续办了,上午开车去藕池,亲自把银行卡送到当事人手中,人命关天,一分钟都不能耽搁。”
8月22日上午,烈日当空,酷暑逼人。李庭长带领执行二庭干警一路颠簸风尘仆仆赶到了王家,在最短时间内将汇聚股股暖流的345069.41元银行卡送到了申请人王某某病床前,帮助他们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尽全力挽救垂危的生命。王老汉接过银行卡感动得热泪盈眶,虽然不能言语,但却频频点头致谢。(图片说明附后,图片另发)
编后: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目睹申请人的悲惨遭遇,笔者喜忧参半:既嗟叹生命的脆弱,更感悟到人生的惨淡。同时,更深层次体味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众所周知,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人民法院工作司法权威最终的有效手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有力措施。尤其在特定环境和关键时刻,法院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对维持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实生活中类似申请人这样的不幸遭遇可能随时发生,在山穷水尽的境地,人民法院的高效执行,无疑是对患者宝贵生命的全力挽救,让弱者在困境中点燃生活希望,使有限的生命得以延续转机,或产生奇迹获得重生,不但彰显人民法院对困难群众的司法关爱,而且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笔者在此呼吁,全社会都应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切莫漠视人的生命,特别是在他人危急危难时刻,人人都伸出温暖的手、捧出滚烫的心、献出真挚的爱,用力拉他们一把,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