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专题审判研讨会,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疑问热点进行了研讨。市中级人民法院各民事审判庭庭长,部分办案标兵和研究室全体法官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出席主持会议。
研讨会期间,与会人员针对研究室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讨论。
李红伟在研讨时要求与会人员,一要明确此次研讨的意义。要知道此次研讨会是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统一司法尺度,保障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要注意研讨内容要与法有据。具体就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展开。三是要重视研讨成果的转化。通过研读要形成《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若干问题的意见(初稿)》,为下一步出台正式的规范性文件打好基础,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