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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积极接受群众评判

  发布时间:2014-10-15 14:53:16







    为切实开展好市直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群众评判”工作,根据《市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指导意见》,10月14日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组织代表对三门峡法院开展了群众评判工作。同时接受评价的还有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评价活动在三门峡市法院审判庭举行。

    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三门峡市法院高度重视,按照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活动得到顺利推进。第七督导组对市法院等三个单位领导班子第三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开展群众评判。群众评判按照职能相近、人员广泛、区别对待、宜联则联的原则,采取组内联评的方式进行评判。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汇报了法院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市督导组王东林认为市法院较好完成了规定学习任务;能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进千村帮万户活动成效显著,问题梳理与出谋划策相结合,破解难题与自选动作结合,“建章立制”活动比较深入,取得一定效果;能够坚持“边学边改、立学立改”,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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