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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 科学规划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4-10-23 17:06:31


    为切实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三财预〔2014〕416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和有关深化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我院行装处周密组织安排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

    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为规范完整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维持部门经费周转灵活、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当前大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我院财务部门事前沟通统计与预算编制相关的部门人事数据、信息宣传工作安排、车辆信息、装备、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安排,估算填制部门预算编制表,编制初稿后向市财政政法科、预算科汇报并反复修改敲定。坚持厉行节约和从紧编制预算,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管理特点与编制重点

    (一)项目资金与非税收入大幅提升。

    2015年预算在项目申报中新增数字化审委会、审判法庭功能用房、中心机房、信息宣传经费,非税收入计划同比增长57%。本次预算编制着力于预算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保障各项工作安排的经费充足。

    (二)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同比上年压缩10%的目标编制预算,确保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行政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各种节庆、赛事、会展等活动,禁止超标准装修办公场所,挤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提高审判质效。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结合我院资金使用情况仔细填写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指标。各项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合理可行,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升预算公开水平。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我院作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口径,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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