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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院首次使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09-10-27 16:04:5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10月2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强奸杀人犯白某使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他是三门峡市全面采用注射死刑后的受刑第一人。

    白某,男,现年38岁,河南省陕县人,有“三进宫”的历史:1993年因盗窃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03年因强奸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6年7月因抢夺罪被判刑一年。据被告交代,当其因为盗窃第一次入狱,其妻子在他最艰难的时候与他离婚,弃他而去,他心理失衡,遂产生报复女性的心理。出狱之后,他开始对女性受害人伺机实施强奸、抢劫、抢夺。白某作案时常选择傍晚或夜间,地点以市郊的两边有草丛的道路为主,侵害对象多为独行女子,作案方式采取先尾随其后,当受害人行至合适地点时猛然出击。疯狂做案七起强奸(其中4起未遂)案件,其中包括“2006•7•6”强奸杀人案、“2006•7•4”强奸案和“2006•7•15 ”强奸案。

    采取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能够减轻罪犯身体上的痛苦。同时,注射方式能保持罪犯身体的完整性,罪犯家属和社会容易接受,较以往死刑执行方式更彰显了人民司法尊重人权、倡导文明执法的精神。整个过程顺利,彰显了法律威严,体现了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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