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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隆重表彰11月份办案标兵

  发布时间:2014-11-28 11:20:37



 11月28日上午,三门峡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业绩量化暨业绩考评会,经过院审管办对全院干警各项业务指标的客观考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利荣宣读了《关于表彰11月份办案标兵的决定》;评出三门峡法院11月份办案标兵,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亲自向办案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全体干警向荣获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干警予以热烈掌声,向办案标兵们表示热烈祝贺!!

    三门峡法院号召,广大干警要以“办案标兵”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增强做好“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广大干警要广泛开展向办案标兵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能力,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重视办案的质效,为切实履行好司法的神圣职责,为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荣获11月份办案标兵的干警分别为梁森林、李会强、张攀峰、马艳、郭丽莎、李剑、焦玉兰、宋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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