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按照省法院及市中院统一要求,陕县法院集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12月4日陕县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集中开展,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代表参观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人大代表和学生代表在法院讲解员的引领介绍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工作情况展示、荣誉室、三同步两公开工作、法庭等设施。讲解员就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法院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等情况向代表们进行了详细介绍。此次陕县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
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