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事关民生,为充分及时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始终坚持“四快三优先”的办案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形成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办理机制。截至目前,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案件456件、审结393件,其中调解撤诉206件,帮助全市838位农民工追回薪资等2255.51万元。
该院在工作中多措并举,创新思路,尝试建立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长效机制,并形成了合理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在2014年11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这段时间临近岁末年尾,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为保证农民工兄弟能回家过个好年,三门峡市两级法院积极行动,及时公布了讨薪“立案热线”、“监督热线”。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接受农民工的相关咨询400余次,解答问题,指导、帮助他们诉讼立案;全市两级法院除继续审理之前未结的59起涉农民工案件外,又新受理43起,至目前审结49起,共为9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等971.72万元。
据民三庭庭长王亚萍介绍,此次集中活动扩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受理范围,不仅仅包括建筑施工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款或劳动报酬的案件,还包括与城乡各行各业的农民工相关的各类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并且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纠纷也纳入排查范围,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工相关权益。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中,法院同时严惩欠薪犯罪,树立法律权威。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黑心老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严惩;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坚决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依法追责。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从2014年11月初到2015年3月期间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依法定罪量刑;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关注民生,为民讨薪,法院在行动。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将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让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让受侵害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