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来的荣誉证书,该院少年审判法官周正茂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据悉,这是全国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以来仅有的一次表彰活动,河南全省仅有5名法官被授予该称号。
周正茂同志到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全力做好司法工作,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用耐心、细心、责任心维护着公平正义。他时刻践行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同时他积极承担着人民法官的社会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使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积极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资助困难学生关爱残疾儿童。2014年8月入围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