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很多青年男女都是经人介绍结成良缘的,可是有些人却借此联手骗财。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徐某某和杨某某经事先预谋后,由杨某某以“介绍徐静给侯某某做媳妇”为由,骗取侯某某信任。后徐某某冒充待嫁女子,通过编造“见面礼、买衣服、结婚彩礼”等理由骗取侯某某现金19000余元,徐、杨二人分赃后逃匿。
另查明,2014年10月17日徐某某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侯某某经济损失15000元,侯某某对徐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假结婚的方式骗取他人现金19000余元,数额较大,且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徐某某庭审中自愿认罪,且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