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率先落实诉讼宣誓制度
作者:三门峡中院 孟大艳 郭旭飞 发布时间:2015-02-05 10:47:58
法官宣誓。
上诉人及代理人宣誓。
2015年2月4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在两级法院民事诉讼中率先落实我院《关于诉讼宣誓制度的试行办法》。审判法官面对法庭举起右手庄严宣誓:“我以人格和良心庄严宣誓:在案件审理中,绝不偏袒一方,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如违誓言,会辱没祖宗传承的名誉,终生受到良心谴责,并受法律制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依次宣誓,整个宣誓过程庄严神圣。
通过诉讼宣誓,触及法官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灵魂与良知,有利于案件公正处理,对规范诉讼秩序,有效遏制不诚信诉讼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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