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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受到省高院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5-02-15 09:20:41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2014年度的减刑假释工作进行了通报,三门峡中院减刑假释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院通报表彰,位列被表彰的五个中级法院第二,各个单项成绩均名列前茅。

    2014年以来,三门峡中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有利于激励罪犯改造、有利于维护监管秩序、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原则,严格、慎重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一是严格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4年三门峡中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1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10件,裁定不予假释1件,改变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建议减刑幅度189件,改变提请幅度比例40%。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的减刑假释从严把握,决不让“有权人”、“有钱人”享有特权。二是加大案件公开力度,使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2014年三门峡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712件,公开开庭率达到99.79%,714起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情况庭前全部在互联网和监管场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714起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视频直播、狱外开庭减刑假释案件19件。三是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人民观审团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有效消除减刑假释案件的神秘感。2014年,三门峡中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713件,参加合议率99.86%,邀请人民观审团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庭审评议19件,人民观审团参与减刑假释审理工作经新华网、平安网等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吉林省河源市司法局专程派员到我院学习交流,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减刑假释案件庭审10件。四是信息、宣传、调研与案件审理工作齐头并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知情权,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全年共编写信息6条,其中《三门峡法院六项措施深化减刑假释案件司法公开》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三门峡市委信息采用,被各级媒体采用宣传稿件69篇,在《中国日报》、省院《审判研究》等载体发表调研文章5篇。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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