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民调工作新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案件成诉率逐年下降,为辖区的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完善民调指导网络作为做好民调指导工作的基础。采取以点带面的指导方式,建立完善以法庭为核心,以辖区乡(镇)司法所、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为骨干,以辖区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点的民调指导网络。
二是把建立健全民调指导制度作为做好民调指导工作的保障。在充分讨论与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做法和以往经验,制定了固定指导制度、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制度、日常指导与重点指导制度、重大事项事前通报及特殊时期案件排查制度、人民调解协议案件专项通报制度等项工作原则。
三是把提高民调队伍素质作为做好民调指导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个案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员健全岗位责任制;通过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考评制度等工作措施,和采取印制调解注意事项提示牌、协议书、制作工作表格、赠送法律资料、下乡巡回办案、就案讲法等工作方式,以提高民调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
四是把引导民调员树立新形势、新情况下的民调理念作为做好民调工作的关键。针对民调组织在调解中有违背法律的调解内容出现这种现象,把《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作为民调人员培训的必要内容,并通过制作提示牌,建立司法建议回函制度等方式使人民调解员依法树立调解理念,应对社会发展新形势所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